公告板
 [2009-10-11]歡迎運動特報
 [2009-10-13]來去花蓮溯溪-享受攀岩樂趣
 [2009-10-15]最夯的自行車-活動、新聞都在運動特報
  • 1 
瀏覽模式: 普通 | 列表

世界排名三!曾雅妮封后呼聲高

在當今球后墨西哥女將歐秋雅,宣布封杆隱退後。LPGA世界排名,以平均0.09積分差距,緊追南韓選手申智愛,目前排名第三。外界預估曾雅妮只要再拿1場比賽冠軍,就可能升格當球后,曾雅妮有信心,替台灣拿下世界冠軍,但遺憾少了歐秋雅這個強勁對手。

帶著媽媽、桿弟,跳水歡慶納比斯科錦標賽奪冠,賽後曾雅妮LPGA世界排名,一度躍上第二名。19日出爐的最新積分統計,目前曾雅妮只以0.09分差距暫居第三,緊追南韓選手申智愛。

在當今球后歐秋雅閃電隱退,曾雅妮坐二望一。2008年加入LPGA,曾雅妮就以新人之姿,接連拿下美國巡迴及納比斯科錦標賽雙冠。曾雅妮信心大增,卻也坦言榮耀得來不易,外界預測曾雅妮只要再奪一冠,就能在世界職業高球稱后。

距離最近的積分賽,就在即將登場的日本站,眼光放遠,在職業高球路上曾雅妮與自己競賽,替台灣爭光。
標籤: 高爾夫球
球場跟高爾夫俱樂部最大的不同,在於核心服務對象身份的不同。球場主要靠球友擊球收入維持營運,而高球俱樂部所有的服務則都依照會員們的需求所設計,會成為這家俱樂部的會員,除了地緣因素佔了很大的原因,另外球場負責人的行事風格被認同,才是球友晉升為「會員」最重要的理由。

位於苗栗縣苑裡的全國花園鄉村俱樂部,過去定位為『球場』,在以球友為營運重點的時代,全國球場一度以快速果嶺稱霸全台灣,成為球友評鑑台灣北中南球場時的中部首選。

坐在年初剛剛完工的全國球場第二會館的主題餐廳,吳憲紘總經理提到他今年的服務升級計畫,他說:「全國過去定位為花園球場,我們確實讓全國球場成為全國最有特色的球場,」吳憲紘對於球場能有如火鳳凰般不斷成長,特別感謝全國球場的會員不吝指導,讓他在球場營運的能力有光速般的成長。

「會啟動十多年前的計畫,完成教學中心的第二會館,主要是會員們的要求,他們希望這裡不僅僅是打球的地方,也能是全家休閒的樂園。」吳憲紘感恩的說。

全國每年幾場會員盃活動,成為吳憲紘跟會員們深度對話的平台。透過會員活動的舉辦,全國藉此找到會員們最想要的服務方向,今年的第一場全國會員盃即將於四月中旬舉行,時間為四月十七與十八日兩天,凡全國花園鄉村俱樂部會員,都可以報名參加;比賽由具有R&A國際裁判身份的劉宇和協理擔任裁判長,吳憲紘也要求球場務同仁,在會員盃時把球場狀況調整到職業錦標賽的等級,讓會員們享受職業比賽的氣氛。

雖然不是拼獎金的職業比賽,但是這場以會員為主的業餘賽,獎品相當不錯,除了名次獎,連人人都有的參加獎也相當不錯。進口品牌的運動衫、球帽、運動襪、礦泉水、比賽攝影DVD,為了獎勵支持活動進行,吃到最後一道菜才離場的會員們,主辦單位還特別準備了兩套價值三十萬的進口球桿,當活動的摸彩大獎。

過去稱為全國花園球場的中部休閒球場,在更名為全國花園鄉村俱樂部(National Golf Country Club;NGCC)後,逐漸展現恢宏的全方位渡假格局。坐在四周群山環抱綠草如茵的客房內,給自己一個輕鬆的休閒時光。
標籤: 高爾夫球

以奧運會為努力目標的台北高爾夫協會,今天在新竹縣關西老爺球場舉辦開春的第一次活動。清晨六點半熱烈展開2010年第一季元月份例賽,由於活動目標明確,吸引了全國來自各縣市的好手報名參加,報名人數突破主辦單位之預期。


台北高協理事長何麗純表示,「原本舉辦月例賽事只是為了單純培訓臺北市的青少年選手,讓他們有更多的機會來競技並培養感情,進而互相切磋學習,」但是此次的報名人數讓她非常的意外,不只臺北市的球員好手們,還有外縣市的選手們也來報名,最遠的還從高雄來參賽。何麗純開心的說:「感謝大家對於高爾夫運動的支持,熱切期盼今年的每場比賽,都能場場爆滿,喜愛高爾夫的朋友們能多加捧場協會所舉辦的比賽。」


今日新竹老爺球場的天候狀況不佳,起了大霧也下起了雨,使得原本六點半開打的賽程延遲了一個小時,但是仍然澆不熄選手參賽的熱情,這次比賽的組別分為青少年組和公開組,年齡範圍橫跨八歲到六十歲,共有一百三十四位選手參加,其中多位優秀的選手前來參賽。青少年男選手有高騰、林鼎勝、俞俊安,女選手則有鄭宜宥、劉依貞、徐薇淩、姚宣瑜等多位好手共同來角逐第一次的月例賽。


尤其月例賽的成績也是臺北高協做為審查代表選手的成績及每季季賽資格的依據,而臺北市的選手共有六十四位出席,占了約一半的參賽人數,出席相當踴躍。


雖然今天出席率幾乎為百分之百,但是遇到天公不作美,在比賽中途下起了大雨,約莫在接近上午十一點時,大雨依然沒有停歇的趨勢,最終裁判長不得已宣布停賽,今天的成績不予紀錄。明日的賽程於六點半繼續進行,為了負荷爆滿的選手參賽,主辦單位將比賽分為兩個球場繼續進行,分別是山溪地球場和老爺球場。


標籤: 高爾夫球

高爾夫球返奧 2016里約見!

 民視  更新日期:"2009/10/11 07:01"

高爾夫球和7人制橄欖球9日通過國際奧會投票,成為2016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奧運的正式競賽項目,各國選手聽到消息開心極了,而我國高球小天后曾雅妮也躍躍欲試,希望在奧運比賽中為台灣爭光。

在哥本哈根舉行的第121屆國際奧會年會,9日通過將高爾夫和7人制橄欖球納入2016年里約奧運正式競賽,這將是高爾夫自1904年美國聖路易奧運後,暌違百年首次重返奧運,事前大力拉票的球王老虎伍茲等好手都高興萬分,紛紛相約2016里約見。

棒球壘球在2008年告別奧運後,2012年倫敦奧運只剩26種競賽,補上高爾夫和7人制橄欖球後,奧運項目再度達到滿額28種競賽,到時高爾夫將產生男女2面金牌,男女各限60名選手參賽,世界排名前15可獲保送。

球王伍茲已經承諾,如果資格符合,將以40歲年齡參賽,而世界排名第2的台灣高球女將曾雅妮也表示會更加努力,希望能以世界第一的身分代表台灣參賽,國人可以耐心期待。(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1/11/1sr3x.html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10/13 19:1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013 18:12:07)您是登山、健行、露營、自行車高爾夫球衝浪、潛水、游泳、釣具等運動用品供應商嗎?注意了,您將成為明(2010)年台北國際體育用品展(TAISPO)的主角。

TAISPO 為台灣運動用品外銷的唯一平台,明年將於4月29日至5月2日辦理,與中國第三階廣交會(運動用品)串接,本(2009)年該展共有312家國內外廠商參展,使用1,519個攤位,共有超過1萬5千名國際買主及國內業者參觀,也是亞洲最專業的運動用品展覽會。為了擴大展覽規模,明年TAISPO更將移至南港展覽館辦理(面積約45,360平方公尺),預計徵集330家廠商,使用1,600個攤位,並以戶外及水域運動用品為明年展覽推廣主題,於展場規劃「Outdoor Village」(優質戶外產品展示區),秀出台灣產品的創新與多元性,歡迎相關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南港展覽館佔地,新穎的場地設備,再加上剛開通的捷運「南港展覽站」,帶來便利的交通,將為展覽注入活力的新朝氣!

根據2008年我國各項運動休閒用品出口金額統計顯示,球類用品(包含高爾夫球)、溜冰滑雪、漁獵用品、露營用品等戶外用品出口金額超過7億美元,而水域運動相關用品出口金額將近4千萬美元,在金融危機的情況下,健身器材、溜冰鞋、球拍類、水上運動、滑雪用品、露營用品及桌球用品仍維持正成長,顯示台灣運動用品極具出口潛力。

有關TAISPO詳細展覽資料及報名方式,請洽: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展覽業務處展務:謝雁容專員/協辦:劉士銘專員宣傳:邊韻姿小姐官網:www.taispo.com.tw電話:02-27255200 分機2262/2658/2865傳真:02-27291089E-mail:taispo@taitra.org.tw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3/5/1swnd.html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10/14 16:3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1014 16:29:17)由於經濟環境變遷,部分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查定每月銷售額之計算方法或公式已不合時宜,財政部爰檢討修正「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6條及第10條條文,近期將發布並自99年1月1日施行。

財政部表示,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自75年7月7日發布以來,歷經3次修正,其中第6條條文關於飲食業、娛樂業等十數種行業由主管稽徵機關按實際營業情形採分業查定每月銷售額之計算方式,自79年6月12日修正發布施行迄今,迄未修正。衡酌營業人經營業務迭有創新,現行規定已與實際營業模式不合,為配合實務並利徵納雙方遵循,該部爰邀集各地區國稅局開會研商,檢討修正該辦法第6條規定。

此次修正主要重點如下:一、針對採無座位(含立位、外帶、外送)及採外燴(含按筵席桌數或宴客人數計費)方式經營之飲食業、投幣式卡拉OK店及網路咖啡店之娛樂業,以及球場、練習場(含棒球高爾夫球、撞球、保齡球、桌球、排球、羽球等)、投幣式自助洗衣業、加水站業及按摩業(含腳底按摩)等增訂其每月查定銷售額之計算方法或公式,俾符實情,並求一致。

二、針對現行條文各項計算方法或公式,不合時宜或未盡明確之規定,酌予文字修正。

三、依財政部83年8月25日台財稅第831603968號函規定,汽車教練場准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爰排除於該辦法之適用範圍。

該部進一步說明,鑒於上開辦法第3條第1項前段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查定營業人之銷售額,應每半年於1月及7月各查定1次。因此,為配合稽徵實務作業需要,爰於上開辦法第10條增訂該次修正條文自99年1月1日施行,俾利徵納雙方依循。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4/5/1sywc.html

  • 1